為鼓勵摩托車生產企業持續、穩定地生產、銷售符合國家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技術標準要求的摩托車產品,簡化車輛注冊登記手續,減輕用戶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近期國家發改委特制定并頒布實施本辦法。
已通過摩托車生產準入的企業可以申請新車注冊登記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經考核,申請企業及其下屬控股的獨立法人子公司、非獨立法人分公司以及受委托加工企業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滿足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的所有摩托車產品在批量生產時能夠持續、穩定地達到國家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技術標準要求,且與《公告》批準狀態一致,該企業所生產的摩托車產品可認定為新車注冊免檢產品。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摩托車新車注冊免檢企業和產品管理工作,并核準新車注冊免檢的企業和產品。 |